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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起,这些医保业务将移交!
关于医保业务移交的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于2019年1月组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截至2020年3月底,余杭区社会保险办公室已向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提出业务移交,具体情况如下: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清算;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欠;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及医保退休办理;7.机关子女医疗保险统筹参保登记和个人账户提现。以上业务自2020年4月7日起,正式转交至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受理,其中除第1-3项业务仍由人力社保窗口统一代为受理外,其他业务办理点调整到医保窗口,人力社保窗口将不再承办以上业务。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2020年4月2日
内容支持/区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
编辑/欣梅